不使用暖气不能只停缴暖气费,不用暖气需要去办理销户手续。
以淄博张店区为例,根据《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热用户因迁移或其他原因停止用热的,应事先向供热企业办理销户手续;需要过户的,应向供热企业办理过户手续;热用户单位合并、分立或变更名称的,应及时通知供热企业。
扩展资料:
《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擅自接网扩大用热面积的;
2、擅自新建、改建、迁移供热设施的;
3、在供暖设施上安装放水装置窃用热水,情节严重的;
4、擅自开、关供热管路、阀门,造成供热设备运行事故,影响供热的;
5、用户对自己管理的供热设施不进行维护,不按期检修造成严重跑、冒、滴、漏或设备事故的。
参考资料来源:淄博热力公司——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
不住人可以不交暖气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