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在提问中所说的“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担保”,这个不知情,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 ,还是受欺骗担保?
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首先,担保人和债务人是亲属关系,但是债务人并没有向担保人坦白整件事情,担保人只是知道大概,并不知道详情,事后才知道的,并且在得知这件事之后一直催促债权人尽快还款,但是债务人却一直欺骗担保人说钱已经还上,这件事情一直拖了下去,目前债务人已经逃跑,并且债权人已经找到担保人要求还钱,但是这段期间债务人一直欺骗担保人说已经还款了。
债务人是应该承担债务的人,债权人是借钱给别人的人,是这么理解的吗
债务人是应该承担债务的人,债权人是借钱给别人的人,是对的。
尽管是稀里糊涂地担保了,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那如果是高利贷怎么办,应该是已经超过偿债期限了,这个又怎么算
追答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在偿还了实际金额后,高利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让法院来仲裁。
追问我知道,但是债权人可能不会走法律途径,很容易骚扰恐吓担保人还钱,还有高额的利息
追答债权人可能不会走法律途径,很容易采取骚扰恐吓担保人,在“骚扰恐吓”没有达到犯罪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的。
追问那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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