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年离婚房子是公公婆婆和我们一起建的,如果离婚财产会怎么分

结婚二十年离婚房子是公公婆婆和我们一起建的,如果离婚财产会怎么分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期间取得财产和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所以,该住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父母,那么住房产权和小夫妻无关。
  如小夫妻名字在房产证上,属于小夫妻的房产份额需要离婚时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31
有一部分,可以得到部分赔偿。
第2个回答  2016-10-31
问律师
第3个回答  2016-10-31
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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