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1-30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为了以后防止有房产纠纷,这种情况可以去做一下公证,并且婚后还房贷最好是由父母去还,不要占用女方的钱去还,因为女方的收录都属于共同财产了,要是拿这个钱去还款的话,男方肯定会有意见。
第2个回答 2018-12-03
这种情况可以写个协议,约定清楚你父母实际出资和偿还按揭,用你的名义办理贷款。房屋所有权归你父母。去做个公证。按揭办下来后由你的父母直接还款。不要用夫妻财产还款。
第3个回答 2018-11-30
【1】提问者说:证上写女方及女方父母各占50%,是不正确的。
实际是女方父母和女方共占房产份额的50%。
只有交完全款时,才会发房屋产权证。
其中房款50%要小夫妻一起还。
【2】只要写好婚后支付房款说明,
女方父母,女方,男方都签字就可以了。
【3】最佳答案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不正确。
第七条指付全款,不是支付50%房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12-03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可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由于你父母付了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五十,作为购房款首付,所以后续要还贷款的话还是建议让父母来还贷款。
其次,最好做个财产公证,房子是你父母赠与你的,与你丈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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