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离婚的档案都是在婚姻登记机关保存的,而当离婚证还有离婚协议丢失的话是可以到办理离婚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申请补领的。明确补办部门后,双方当事人只需要带上相应的证明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这时只需要等待婚姻登记机关将二者真实婚姻关系查证确实属实后,双方等待一段时间,婚姻登记就会补发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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