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的房子,跟中介签订的合同,当时跟中介提出要一些简单的电器,中介就给我配备了一些二手的电器,现在半年过去了,当时配备的电冰箱,门磁条松了冰箱门关不紧,我们自己找了很多地方都说冰箱太旧了配不上这样的磁条,然后我就跟中介说,中介的回答是“只保修一个月,如果坏了,要我们赔,从当初压的押金里扣除”我觉得很冤,凭什么要我们来负担这些费用,再说本来就是二手的东西,又不是我们弄坏的。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我该怎么办?如果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事,该怎么解决??
中介现在态度很坏,根本就不跟我协商,就说等到房租到期验房的时候如果是坏的,就扣钱。协议上也没有说那么具体,所以我现在很郁闷,碰到这样的无赖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