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孩子的归属权怎么分

离婚对于孩子的归属权怎么分,我和丈夫结婚两年多,有一个2周岁的女儿,女儿自小一直由我一个人带,丈夫在外打工,现在我们要离婚,女儿的扶养权要归谁呢,我如果想要女儿的话,该怎么作呢

第1个回答  2010-11-10
2周岁的孩子一般是判给女方的,年龄太小需要母亲的照顾。
第2个回答  2010-11-10
其实谁都没错 只为这个社会心碎
丈夫为了家拼命在外赚钱 哎~~~换来的是一个破碎的家 男人的悲哀……
第3个回答  2019-08-19
如果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由你进行抚养,可以要求孩子继续归你进行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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