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4-13
办理个体户需要资料如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3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4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5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6经营场地证明
7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8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法律法规:
《个体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