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

如题所述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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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8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具体的区别体现在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前提条件不同、鉴定的依据、时间不同等方面。从提出鉴定请求的主体方面来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伤鉴定的申请主体分别为伤者本人和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
交通事故伤残和工伤伤残是不一样的,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整体而言,普通的交通事故中也不会去参考工伤事故的伤残评定等级,而且,受害者也是分别向两个不同的部门递交评残材料的。交通事故也很少会和工伤联系在一起,如若确认工伤无疑,工伤保险机构、公司和肇事者三方将分别承担赔偿责任,很多赔偿都不是双份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1-24
他们本质区别在于: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
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
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工伤事故的经济损失,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伤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劳动、劳动能力相关的赔偿方式,所以,他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恢复状况,所以评级起点低。
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他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婴幼儿,他们评残起点高,对劳动务工的平常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详尽。
3、他们的意义和险类不同。
工伤主要针对企业难以避免的生产事故,对伤者和企业带来较大的意外损失,所以他主要保护劳动关系的双方,在出现意外,都有一定的保障。核心还是劳动保障,属于社会险。
交通事故核心主要是基本的人身生命保障,险类属于商业险。
综合比较,工伤事故的伤残待遇比交通事故更容易评残,待遇更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10
广东胡律师:

工作鉴定是用来处理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而伤残鉴定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鉴定。两者的要求不一样。

伤残鉴定是用来计算伤残等级的,而工伤鉴定是用来确认是否为工伤的。

两个鉴定的机构程序都有区别,作用和目的区别更大。

如果伤者是工伤的话,必须适用工伤鉴定,国家有专门的机构来组织工伤鉴定,在每个城市都是唯一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是不能做工伤鉴定的
第4个回答  2009-03-10
伤残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的,工伤鉴定(应为工伤认定)是确认该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应先作工伤认定,然后再作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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