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集体户口,孩子以后是什么户口

如题所述

关于——新生儿落户青岛问题 落户时限:婴儿出生一个月内。 落户人员: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监护人(若不是落户一方本人去办,还要一份本人签的委托书)。 落户机关: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 落户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 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 序:(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2)没有上一项条件 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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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0
孩子不能跟集体户口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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