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签注。各有关部门会在签注申请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注条件核定,并向公安机关和各受理点反馈核定结果和依据。符合签注条件的,公安机关即时予以签注。
需要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1、《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我的居住证到期了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续签时所需要的材料:
1、居住地址证明原件一份;
2、办证人的居住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签注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签注居住证
居住证续签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