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12-13
一般正规的公司不会占这种小便宜,对他没好处,名誉是一个公司的门面 ,但你以后也得堤防一种情况 有的小公司专门招试用的人,试用满就找理由解雇 一是由于试用的为了将来一般工作比较努力 而是工资低
第2个回答 2006-12-13
如果是外企的话那可以理解
因为合同的另一方需交由外国公司总部人事部去签
再把合同回寄回来 这样一来一去的时间是要花点的
如果是私人企业或国家企业 那15天也许长了些
建议你问问人事部怎么说
如果不好意思问 就问周围同事 看看他们怎么理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12-13
现在还是试用期,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等过了过了试用期以后你再找人事部门将应该由你保管的那份合同要回。当然出于保险起见,你最好保留你与公司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说工作证件、饭菜票、考勤记录等。
第4个回答 2006-12-13
公司规模比较大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我们公司常有这种事
第5个回答 2006-12-13
不要太着急,等过了试用期就可以向 公司要!
那是你的权利,还有把你的那个其他工牌之类的证件保存好。
以防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