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 可否直接走人

我与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签定了劳动合同为期一年。现在已经是2011年3月8日我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也没有跟我续签。我可否直接走人~没有什么东西压在公司!
因我于2011年3月1日向公司领导副总上交辞职信,可副总不同意把我的辞职信给撕了!我只好继续在做,因某某原因我想在次辞职怕领导又不同意!所以想拿了上个月工资直接走人不知可否?

第1个回答  2011-03-08
可以直接走人,但是要提前通知公司,以便公司找替代你的人。
第2个回答  2011-03-08
既然合同已经到期且又未续期,那么在法律上可以说你与该公司是没有关系的,公司不能干涉你的去留。
第3个回答  2011-03-08
可以的
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你确定不要有什么东西被公司压住了就好~
第4个回答  2011-03-08
合同到期,你只需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就可以走了,领导不可以干涉你的自由。
第5个回答  2020-12-18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就可以安排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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