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被人打,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已报案,派出所应如何处理?时间多久?

如题所述

按照高院.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轻伤已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你母亲可以按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提起自诉。
轻伤害案件中,伤害赔偿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使你母亲得到合理的赔偿。

附相关法律条文:
1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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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2
轻伤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
第2个回答  2011-04-26
确定行为人后,双方笔录及证人笔录固定,伤势鉴定告知,明确达到轻伤,不同意调节的,进入司法程序,以伤害罪起诉对方。一般判六个月到三年不等。
第3个回答  2011-04-22
先抓到打人的人,然后刑事拘留,有两种可能,1取保直诉,2逮捕判刑,时间大约一个月。追问

如果一个月,派出所没有结果,怎么办?

追答

派出所抓到人后只有24小时关押期限,我说的时间是送到预审的时间,刑拘时间最长30天,检察院必须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

第4个回答  2011-04-22
派出所应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间一般需要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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