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伤,要负哪些刑事和民事责任?

我外甥跟人打架,对方受伤,手腕部开放性骨折,肌腱血管、神经断裂。双下肢多处皮肤、软组织裂伤。请问这构成轻伤还是轻微伤?如果构成轻伤,我外甥要负哪些刑事和民事责任?派出所已经对我外甥处以十天拘留的处罚,我外甥认错态度非常好,办案民警也说他人老实,并且我外甥的父母当场随伤者到医院,承担了全部的医药费用和护理责任,像这种情况我外甥能负多大的刑事责任?现在伤者家属向我外甥家属提出拿一笔钱和解,请问和解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另外,轻伤案件分自诉和公诉,请问什么条件下采用自诉方式,什么条件下采用公诉方式?麻烦大家,先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1-05-27
如果是经法医鉴定的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并附带民事诉讼。你外甥已婚拘留了10天,如果是行政拘留,这可能就是对他的处罚,那就说明公安机关没有给他追究刑事责任的打算,如果受伤者也同意和解,那就负责对方医药费等全部费用,并给予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就算了结了此案,不过,还是要由公安机关组织协调结案才是真正的结案。
第2个回答  2011-05-27
是否构成轻伤,这个要有法医进行鉴定才能得知。如果构成轻伤对方可以追究你外甥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害人可以选择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按照公诉案件处理。也可以选择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按公诉案件处理,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如果和被害人达成谅解,人民检察院可以相对不起诉。如果起诉到法院在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之前,和被害人达成谅解并撤诉,人民法院也可以不追究你外甥的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和解也是可以的,公安机关和解后,被害人就不能就伤害提出刑事控诉。
纵横法律网 黎成龙律师
第3个回答  2015-06-15

一,伤害案件,要以伤害鉴定结论为准.

二,自诉伤害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引用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一款;【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4个回答  2011-05-27
你好!是否构成轻伤,要以伤情鉴定结果为准,若构成轻伤的话,你外甥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但若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谅解,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纵横法律网 王玉琴律师
第5个回答  2011-05-27
有可能被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和解对从轻量刑有帮助。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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