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去年11月去世,现在要把房子过户给我妈妈,我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单位的那种(但是已经买下了)房产证上写的是爸爸名字,一套是买的写着妈妈名字,现在要把写着爸爸名字的房子过户给妈妈,请问下是不是继承过户最便宜?我还有一个哥哥,我跟哥哥都自愿把房子过户给老妈。
我去房管所问了,她给我的步骤是:“到房改办上市申请—房屋评估—公证—办理过户”,后来我跑去房改办问了下,步骤是“公证—评估(评估费那人告诉我是千分之25还是千分之0.25,我记不太清楚了)—办理过户”
但是我想以最便宜的方式把房子过户到妈妈名下,以后房子有可能会买卖。我是桂林的。希望有知道懂的人能帮忙解答下!谢谢
我想问的是:
第一:什么方式过户最便宜。步骤是啥,需要什么资料,费用多少。
第二:继承过户还能买卖吗?继承是需要我跟哥哥自愿放弃,以后我妈妈要是去世了我跟哥哥还有权利继承吗?
第三:因为老妈已经有一套房子,在继承一套是否需要交纳什么钱,还是不要紧,无所谓,没多大关系?
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
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
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这个步骤是对的吗?这是我百度出来的,这里没有提到需要评估
我也不清楚是什么房子,就知道是单位那种的,然后是N年前花钱卖下来了,属于自己的
追答按他们说的步骤办。政策是一样的,不必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