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13
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
民办高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可兼办专科。
独立学院具有"校园独立、招生独立、财务独立,部分师资力量与教学设施等与校本部共享"等特点,一般学费较高。 考生在修完大学四年课程,在独立学院顺利毕业之后,可以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两个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都是独立学院的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从全国范围看,独立学院自1999年6月诞生,是指普通本科高校依据相关规定,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八号文件精神,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国办院校结合企业资本联合举办、民办大学挂靠改制和国办大学独立兴建这三种方式。
独立性: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办性: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完全的民办性,独立学院由于其独立性,其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拨款而是由学院的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得到,在经费、学费和其他一些相关的管理上也都是按照民办大学的方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