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再婚,买房时男方写了放弃说明,后男方死亡,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关键是界定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是再婚,会有婚前财产的存在,购房写女方的名字,如果使用的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房屋就是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时支付,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如果男方自愿放弃共同财产部分,有进行明确签字或公证,这算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女方有一半财产。男方的一半按顺序继承,配偶、子女都为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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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2
不属于,因为男方已经签了放弃的说明,说明这房子就属于妻子的一个人财产
第2个回答  2019-12-02
那如果放弃的话,就是属于你的了,哈,不属于不属于什么了,她已经死亡了然后他已经这个了这个房子就是你自己的。
第3个回答  2019-12-02
夫妻二人再婚,
买房时男方写了放弃说明,
后来男方死亡,
这个房子属于你个人的,
不存在共同财产之说,
男方没有说明,
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存在争议,
如果他有子女的话也可以和你来争,
如果只有你们夫妻二人,
不存在争议问题。
第4个回答  2019-12-02
不是,这个房子属于女方一人所有。
因为男方已经声明放弃了产权
就算男方还活着,也是没有产权的
所以,不管男方活着,房子都是女方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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