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了花的钱,应该要回来吗?我和女朋友大一在一起,大学四年,工作两年了,我老家是云南的,在济南上学,毕业了因为工作也不好找,就选择了离济南近点的天津,我年龄也不小了28了,开始商量结婚的事,结果去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她给我提出了分手,我工作这两年给她花的钱应该要回来吗?我说的花的钱主要是爹妈给的见面礼,过年我给她的红包,给她还的信用卡,她报培训班的钱,加起来一万多。
我俩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我平时去看她都会三百五百的给她,有时间我们到处去玩基本都是我花钱,她平时逛超市买东西基本也是找我报销的,
平时吃饭看电影,给她买衣服,啥的等后面这些琐碎的都不要了,
我想问问朋友们,我的那一万多应该要吗?要的话我知道她也没这多钱?男生女生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给点意见
从一个男生的角度看,我觉得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要回来了,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去要回来的了,毕竟都是当年自己自愿的选择嘛,为什么要要回来呢,是吧。
我不建议要回来,这也算是你人生的一段经历吧,从社会道德层面看,最好还是不要回来了,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