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2010年退伍的士官,退伍回到南京后去民政局报道,曾在所在部队获得过两次优秀士兵,一次中队嘉奖,问民政局地方上可有什么奖励,可民政局却告诉我只有义务兵退伍才有,我就纳闷了,为什么义务兵有,我们士官就没有呢?是因为我们是士官,在部队钱拿的多还是我们退伍费拿的高?我们在部队比义务兵多付出了青春和汗水,为什么在这个小问题上都和我们士官斤斤计较?我真不懂。你们口口声声说退伍回来士官和义务兵没区别,这就叫没区别?我想问问大家,我不是真的在乎那几个钱,我只是不平。为什么我们士官就享受不了这种权利,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