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原是男方母亲的名字,结婚十年后改为男方的名字,离婚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分给女方?

婚后有一个孩子,是否孩子也可以分一部分房屋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果当时过户时写明赠与给男方一人那么与女方无关。房产与孩子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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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2
证明房子属于母亲送给你的,属于个人财产.
你人还健在,完全属于你个人!百年后才有的分!
第2个回答  2011-01-22
你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母亲的个人财产,或者有一个经过公证的赠予书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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