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啊

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一个小县城的人,我前一段时间在一个电脑商店上班,我在那里拿了一台电脑,分期给钱,然后一直这样做了几个月,这个月我有事,所以辞职没做了。我还欠他2500块.然后这个月,我拿了3100的工资,我问他要工资,他很嚣张很可恶的给我说,让我先还他钱再给我算工资,我说直接在工资里面扣,他说一码事归一码事,让我先还钱再给我算工资,非常无赖,他吵架很厉害,最喜欢找人扯这些难扯的东西,我们整个县城做这个行业的都说他不是个东西,还说为什么我会到他那里去上班.我现在想算了,不要那几百块钱了,但是心里一想起这个就觉得难受,我也不敢去找他扯,因为他势力很大,他姐夫是我们这里很出名的一个房地产老板,我不敢去惹他,但是我心里一想起这个,就觉得难受,明明是我辛苦赚的,凭什么这样,心里很烦,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我没有合同,也没有证据,我现在很烦啊,不知道该怎么办,真的有很想把他弄死的冲动,每次想起他那恶心的样子,真的忍不住给他两耳光

第1个回答  2020-03-20
第2个回答  2019-09-08
工地拖欠工资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你可以录音收集他欠你工资的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请。4.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对于公司或老板、包工头拖欠工资的行为,我国法律上是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般情节的话,那么需要公司、老板及时补足职工的工资,并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要是情节严重、拒不支付职工报酬的话,那么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第3个回答  2019-09-08
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扩展资料:
拖欠工资赔偿情况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4个回答  2018-10-28
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表、工作服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单位不赔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第5个回答  2018-07-30
一、若是劳动关系: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若是劳务关系: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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