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到期,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的责任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1-30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 当事人协商 的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解除合同。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在 几种特定情况 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哪些情况租客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若有以下几种情况,租客可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原因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时,或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如发生洪水,大水冲进房屋,使屋内的墙皮脱落,这种损坏承租人难以克服即有权解除合同。

2.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

《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即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 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能居住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审判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一房数租的有效合同不能履行的。

3.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

《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即如果租赁物达到 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知悉的, 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4.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哪些情况房主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房主可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原因

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合同法》第240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按房屋性质使用,并造成房屋损失

如承租人 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 ,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

《合同法》第270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三种,不同情况适用不同解除方式。?

1.协商一致解除

自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按合同约定解除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则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可起诉由法院定夺。

3.法定情形一方通知解除

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则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如果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定夺。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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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5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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