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所有未过户,男方有权卖房子吗?

如题所述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女方获得房屋产权,但还未办过户手续,也未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男方利用这个时间差卖房,如果正在交易之中,女方可以到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主张权利,要求中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房产已经被卖,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男方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如果女方通过离婚协议获得房屋产权后,虽然未办过户手续,但在产权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备案,男方把房子卖了,并把产权过户了,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产权交易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求把产权改正过来。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通常都会以书面离婚协议的方式对包括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割在内的多项问题进行约定,男女双方在落款处签字就代表认可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没有法定的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该协议就合法有效,男女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如果协议离婚后就婚姻债务问题达成的约定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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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1、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
2、女方获得房屋产权,但还未办过户手续,也未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男方利用这个时间差卖房,如果正在交易之中,女方可以到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主张权利,要求中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男方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
3、如果女方通过离婚协议获得房屋产权后,虽然未办过户手续,但在产权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备案,男方把房子卖了,并把产权过户了,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产权交易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求把产权改正过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3
男方无权卖房子但如果未办理过户那么男方还是存在卖房的可能性的,因此建议女方尽快办理过户,如果男方不予配合,那么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房产归宿,以法院判决书就可以过户了。如果男方已经出卖了改房产,而且对方是善意取得房产,那么女方只能要求男方赔偿房价款。
第3个回答  2011-02-23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 男方是没有权利卖房子的 但没有过户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可能会因为善意取得房产,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提早办理过户手续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参考内容:
第4个回答  2011-02-23
如果已经有离婚协议明确约定,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可以主张买卖无效。但是房产已经过户,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来讲,买卖时有效的,只能主张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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