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死后留下遗嘱,女方只有房子的一间的居住权,房子的所有权归男方子女,请问这合法吗?是按照遗嘱上女方无所有权只有居住权来办,还是女方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权?
1992年领结婚证,2000年才买的房,现在男方子女说按遗嘱办,我打官司能赢吗?
可以,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产,他留遗嘱只能支配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无权支配属于你的那部分
在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而且是百分之百的产权,这有影响吗?
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