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过错方起诉离婚

我和老公结婚七年,他对我父母不管不问,我是独生子女,父母身体也不太好,他的态度让我对婚姻没有什么希望了,一次意外,我出轨了,后来我和老公分居一年准备协议离婚,他不同意,还发信息威胁我,已经对我的人生安全构成威胁,我现在去法院起诉离婚 ,我愿意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给他,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的工资来定,我享有孩子的探视权,请问法院会怎么判

你好,首先判决离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孩子的归属,不仅是工资的高低决定的,还有抚养能力,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和孩子的意愿。同时还有法院的判决!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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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2
抚养费不是按你工资定的,法院判决
第2个回答  2015-01-31
这位网友:我认为你的条件是比较可以的,虽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你放弃了所有共同财产,应当认为是对你老公的赔偿了。同时,我建议你们在法院主持下尽最大可能调解离婚,这样对孩子、对你们都有好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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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3
  一、存在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如果不同意,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也可以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第4个回答  2015-01-31
应该可以这样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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