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离婚后彩礼能要回来吗?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后彩礼能要回来吗?16年2月份举行了结婚典礼 但是未领结婚证 10月份因为感情不和女方回娘家后再也没回来当时结婚前给了女方彩礼6.6万还有一些金首饰至少1万 还有结婚前两年工资都是交给女方的就不计算了 因为之后默认分手也没想要追回什么 但是前几天女方回家说要和好 因为我也有了段新感情但是还是选择放弃新的选择回头 但是女方借题发挥拿我有新感情为由又选择分手把我家里所有的东西家电全部拿走又分手回家 本来之前念着多年的感情选择认了彩礼也不要了 但是这件事把我又整了一把 实在过不去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女方退回彩礼 因为没有领结婚证结婚两年实际生活不到半年 请大家给出出主意 万分感谢

彩礼并不是法律用语,而是属于一种习俗。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纠纷诉讼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婚约彩礼纠纷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另一个是在离婚纠纷中要求返还彩礼,对于那些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一般是婚约彩礼结婚。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至于彩礼是否应当全额返还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彩礼的实际用途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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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8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但退还的数额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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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2-26
1. 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个人饰品属于个人所有,男方的花费要有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3个回答  2017-11-05
你好这位朋友:

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追回一部分彩礼钱的。前提是你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不会离婚诉讼,去法院的民庭,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第4个回答  2017-11-05
可以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追问

我想请问下 当时给彩礼的时候给的现金 只有取款记录法院能当证据采纳吗?

追答

不能,取款记录有啥用?谁知道给谁了?

追问

给了女方以后肯定是存她卡里了 她当天也有存款记录 这样就不能当做证据吗?因为一般的彩礼都是给现金显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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