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手续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5-20

第2个回答  2020-02-26
第3个回答  2019-07-26
环评手续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后,市环境保护局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环保审批。
1、审查后项目建议书有关环保部分,确定立项初步意见:
2、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有关环保内容:
3、审查初步设计中的环保篇(章),出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4、审查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转)申请报告,核发试生产(运转)审核通知单:
7、审查竣工验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单。
二、环评手续办理期限 :
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三、环评手续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报表(一份):
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4、项目建设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原件一份):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许可程序 :
受理—现场勘查—登记表审查—决定
第4个回答  2017-12-13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一份);
2、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4、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原件一份);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许可程序 受理→现场勘查→登记表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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