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律师你好,我们公司员工工资有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两部分,09年以前都是当月全额核算发放,今年来了新政策:业绩提成部分每月有20%考核工作表现,另有20%扣留累积到年终一起发放,并且声明如果年中离职或被辞退的,都不能享受扣留的20%,请问这样合法吗?算不算变相扣押员工工资?先行谢谢你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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