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做生意需要在自己的门店上挂个招牌什么的,表明该店是做什么生意的,如何联系等,也算是一种宣传吧,但城管部门却要收取广告牌费用,并且是按0.2—0.4元/日/平方米。请问城管局的这种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