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买方已付清全款后,提出不过户只公正,这样做对卖方今后会有何不利影响。

公正后是否和办理过户法律效益相同?
再把事情描述地详细些: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牵线,但买方接下来准备在缴清中介费后,通过三方协议撇开中介再单独与卖方完成下一步交易,买方已付清全款后,向卖方提出不过户只公正,称购入二手房是为了其弟弟,但要等其弟把房钱凑齐直接过户给其弟,这样可以省税。请问这样做对卖方来说是否存在风险?对卖方今后会有何不利影响?公正后是否和办理过户法律效益相同?

房屋产权转让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如果不办过户手续,房屋还是卖家的。这种情况对买家很不利,第一,他没法卖房子,第二,他在出租房屋上受限,如果是学区房也享受不了优惠。凡需要拿房产证的时候他拿不出来就做不成,第三,他不能抵押贷款。第四,如果卖家不讲良心,可以把房子再卖一遍,也可以把房子抵押出去,不还钱由法院把房子拍卖。总之,房子不过户对买家是非常吃亏的。对于卖家,钱已经全部收到,不会再有什么风险。可能会遇到的麻烦是买家会老来找你要房产证办各种手续。买家欠了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找不到人会向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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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7

第2个回答  2011-06-23
公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是卖家去公证处全权委托公证给客户,卖家是委托方,如果遇到不诚信的卖家,卖家可以随时解除公证,而且不需要经过买家。过户的话,产权证的名字就是买家的了,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第3个回答  2011-06-23
您钱都到手了,他提出这个要求只能他要担心有什么影响了。对您的影响就是如果房价涨了您会心疼的牙疼,房价跌了您会美得睡不着觉。追问

感谢您的回答,可否再详尽些,比如牵涉到的法律问题等,谢谢!

第4个回答  2011-06-23
一看买房就是个炒房的,买了想再卖,可以省去一个交易环节的税费,也不至于国家政策对买房的限制政策,只要签合同的时候把现有的和有可能将来出现的由卖方来缴纳的税费都有买方来承担就好了,公证的时候最好也写上,还有规定好将来房子出现什么不利都有受托人来承担,这样基本对卖方就没什么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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