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法律本科,若想免考英语二是不是加考选修课里的三门就好,要不要达到14学分的?请权威人士回答

如题所述

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1、全文是00015英语(二)"课程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加考三门课程(在选修课中加考),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
2、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具体信息你可以查看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表》
其他信息你可以参考浙江省考试院网站。追问

1、全文是00015英语(二)"课程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加考三门课程(在选修课中加考),
这里没说明要14学分啊,后面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要求14学分

追答

你理解有误,它的意思是不考英语(2)的话,要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几门课程,但是这几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
上面是一句话,你不能分成两句话来理解,看清楚它是只有一个句号,而不是有两个句号。
。。。。。。因此14学分是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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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8
一般是指定三门课程。
第2个回答  2011-07-14
选考课程要达到14个学分才行的追问

你也是法律自考的?

第3个回答  2011-07-04
是要加考的,具体要看你本专业,加考哪些科目。也可以向自考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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