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1、全文是00015英语(二)"课程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加考三门课程(在选修课中加考),这里没说明要14学分啊,后面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要求14学分
你理解有误,它的意思是不考英语(2)的话,要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几门课程,但是这几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上面是一句话,你不能分成两句话来理解,看清楚它是只有一个句号,而不是有两个句号。。。。。。。因此14学分是必要条件。
你也是法律自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