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擅自卖房,协议是否有效?协议由卖方 买方 公证人所签订 本人并不知晓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擅自卖房,协议是否有效?协议由卖方 买方 公证人所签订 本人并不知晓,协议上有三方签字,卖方只有丈夫自己签名,并没有我的签名,丈夫也没有我的委托。协议签订时我并不知晓。现在请问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想追回房产,该怎么办?房子卖的钱款已经还给买方,如果此协议不生效,是否可以否定卖房的事实?如果采取法律手段我该怎么办?

产权证上如果是只有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可以签,而且可以交易过户。但被你知道了,合同就你们卖房的事实是无效了,但对你老公的合同违约责任是有效的!别人是可以告你老公的,并要求你老公赔偿合同上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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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8
如果房子属于你俩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丈夫没经过你同意协议无效!!!没有法律效力!!你赶快去房产中介看看在哪交易的,必要时候你起诉买方以及你丈夫,你胜诉!!
第2个回答  2011-06-18
这个是无效的,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在西安反正是不能的。别说你们是有婚姻,就是离婚了的也必须是两个人都到场才能过户给别人。委托书没有公证的情况下也是无效的
第3个回答  2011-06-18
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签订三方协议无效。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出售才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1-06-18
无效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你丈夫和买受人,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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