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书面申请后,领导不批, 一周内自动离职,公司不支付月工资,并电话通知你必须发邮件内容是“本人执意要离职”,领导电话还骂人没有职业道德 不是人之类的话?是否正当? 前提条件是,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小时的工作,个人原因是:工作地点离家路程来回四个小时,上班时间一般都在8点半左右,当初进公司是在总部,后来到职第二天通知去分部,去之前我表明了我的观点就是,如果长期在哪里的话,我担心我承受不了,本人的身体不是特别的彪悍。近一个月公司一直安排员工打电话,导致员工头疼,每天晚上十一二点才能到家,身体严重承受不了。这样必须等到三十天后才可以离职吗? 员工的人身安全重要还是公司的利益重要? 已经提交了离职信,她不批,为什么还要员工发邮件写执意辞职? 已经扣掉员工月工资,为什么还骂人?
但我提交了书面的手写的辞职信和交接申请表,她不批我还需要给他EMS 和写e_mail 吗?
但我提交了书面的手写的辞职信和交接申请表,辞职信上面有我想要离职的时间。还需要给她发邮件吗? 我离职正常情况下,任何公司都有离职证明,她说到时候给我开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离职证明? 合法吗?
追答法律是没规定离职必须发邮件 按理说有你说的那些材料也可以 但是 公司还可以有公司的规定 公司除了按照劳动合同办事外 还可以有自己的约束和管理 所以你就给他发了吧 僵着也没用
2。开那个没有职业道德的离职证明 只能说明他不道德 没有这么办事的 但是又不触犯法律 其实要那个离职证明也没用 主要是你怎么拿到你应的的工资 找下个工作的时候没人会要求你离职证明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