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的问题

各位好,我想问一下,我2006年2月到单位实习到6月30日,7月毕业开始签合同两年,并2008年7月1日续签2年,2010年7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无合同,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合同期一年。(期间五险一金从2006年7月开始上,但是都是按照最低标准上的,基数远低于我的实际工资)请问,如果单位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还有,请问如果不续签合同,提前3个月(10月之前)通知,和12月通知我的补偿有什么区别?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合同期间可要求双倍工资,不续签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到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纵横法律网 戴晓彦律师追问

请问(期间五险一金从2006年7月开始上,但是都是按照最低标准上的,基数远低于我的实际工资)这部分没有赔偿么?还有,要求无合同期支付双倍工资,有哪些要求,或者说怎样提出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01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7-16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追问

我申请劳动仲裁,那要求仲裁什么呢?

第3个回答  2011-07-13
没有区别。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那么可以的到经济补偿,补偿额度为按工作年限,每一年折算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大于六个月的的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算。
第4个回答  2011-07-21
我想请问一下,我以前在一个公司上班差不多两年,但没有离开。现在公司换了法人代表。现在的公司叫我们签了自动离职。然后在签合同。哪么我们以前上班怎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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