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在7月20多号领取合格证,在领取完合格证以后还会有什么程序吗?如果有的话这个程序是否必须在呼和浩特进行还是各盟市都可以呢?
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流程:
1、去当地教育局查一下领取时间。
2、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果是被提名人,被提名人必须出示被提名人的原件、复印件、授权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
3、教师资格确认申请表应及时移交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听说不是需要什么试讲了什么的吗?
那就拿到那合格证去当地还是呼市领取教师资格证呢?
不用试讲吧,当地教育局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