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专业高手帮答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题目如下。

(第一题)

案例(1):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供圣诞节出售的火鸡,卖方交货的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期间晚了一个星期,由于圣诞节已过,火鸡难以销售,使买方遭受重大损失。 案例(2):买房从国外进口一批鸡肉,合同规定卖方应于7月至8月装运,但实际上卖方的装运日期比合同规定的时间迟了一个星期,但是这段时间里鸡肉的市场价格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供销情况亦正常。请问:根据《联合中的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第二题)

某国A公司以CIF价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大豆的合同,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船舶航行过程中没有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船舶安全顺利地到达目的港。后经中国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复检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00包,发现其中有10包包装破裂;(2)货物中有20包大豆发芽,不能食。
问题:对10包包装破裂的货物和已经发芽的20包大豆造成的损失,B公司可向A公司、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中的那一方索赔?为什么?

(第三题)

A过国商人将从别国进口的初级产品转卖,向B国商人发出要约,B国商人复电,接受要约,同时要求提供产地证。两周后,A国商人收到B国商人开来的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获商检机构通知,因该货非本国产品,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B国商人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是A国商人提出,其对B国商人所提出的产地证的要求从未表示同意,故主张双方并未成立;而B国商人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且A国商人负有提供产地证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
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双方所在国均为缔约国)的规定,对此案作出裁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3
我不专业~做着玩~跟你探讨下~
1,火鸡可以解除合同~(根本违约)
只要在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则可以解除合同,根本违约公约第二十五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故第二种不是根本违约
2,承运人~原因:清洁提单的签发责任~
3,b构成反要约~合同未成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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