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里面没有说明试用期的时间?

我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里面没有说明试用期的时间,请问这样有没有试用期?如果合同期限未到我就辞职用不用交违约金?(合同中说双方违反约定要交纳未履行期限的工资)签合同之前已经在单位试用用了3个半月,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是在试用了三个半月以后签的合同,他们也没押什么证件,最多有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提前30天提出辞职的话,还用不用交违约金?

  劳动者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里面没有说明试用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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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就您的补充叙述,引用一个地区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的答复是这样的:

  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而违约金则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个条款。违约金一经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即双方当事人只要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也要交违约金。

  我想就此问题曾经有很多人有所疑惑或得到多种不同答复,但劳动监察人员是专门负责劳动监察的政府部门,他们的答复就是他们现在的操作方法,所以以此答复为标准较准确.

  但后面我也说了,对公司来说,虽然有违约条款的保护,但如果没有实际可保障的行为,实际上追究违约责任是较为困难的.公司也没有精力去对每一个辞职的劳动者进行诉讼,只能有限的克扣工资而已,这也是现在非常普遍的情况.

  劳动合同中无试用期条款的,视为无试用期劳动合同.

  一.您这种情况要试具体情况而定,比如您说您被试用了三个半月,请问您的合同试用三个半月后签的,还是三个半月前签的,如果是在三个半月前签的,那么那三个半月不是试用期,应以正式工对待.

  二.在正式工作期间,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的规定,如果公司没有上述行为,应按劳动合同处理.但..

  三.您与公司签订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请问公司对该违约条款有没有什么保障措施,例如押了您一部工资或证件或材料,又或是在你走后还有一部分钱由公司掌握.如果没有,公司对该条的可操作性不强.

  总的来说,1.公司在没有约定试用期,又实际对您工作有试用期,正式期区别对待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2.公司一旦和您签了合同,还应为您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您还可以持合同至劳监或劳动仲裁机构要求处理.3.公司对违约条款如果没有相关保障措施配合,可操作性不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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