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没有工装、工作证、工作牌,我只能提供在公司用的名片;
2、公司是发现金的,所以没有工资卡,我只能提供工资条,但上面没有公司的名称和公章;
3、我有公司的考勤记录和一张月度工作计划,上面都有我的名字,而且有公司人事的签名,也有在职的其他同事的名字,我觉得这张考勤纪律应该可以证明我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作关系吧。
是的,已经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了,去仲裁吧!我上面说的是比如,不是说全都要,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其中某项或者某几项就够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那请问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追答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就是法律依据
追问签是签了,可不在我手上,在公司那里
追答只要签合同了就没问题了 签订合同后 你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你们公司人事部问他们为什么不给你买保险
追问问题是我现在提离职了,合同在他们手上,我又拿不到,到时候公司死不承认有这份合同,怎么办呢?
追答那就需要你把能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的公章、工作证等其他东西保存好 只要证明你们之间有实质劳动关系的一样或者几样都行 离职的时候最好直接拿到合同 一般来说签合同都是一式三份 也就是说 你一份 公司一份 还有当地劳动局一份 你要是签订两份的话 那就是公司一份 劳动局一份 其实这也算是一证据 没关系的 只要签合同时 你的合同上有公司的公章 那就不怕了
没有厂服,只有名片,工资都是现金发的,所以没有工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