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有关于租房合同的一个法律问题

上个月我租出了一套房,租给一个人,合同3年。结果他把房子格成好几间租给5、6个人。。。房子弄的面目全非。现在我想终止合同。请问该如何操作?(最好是不要上法庭)

因为你暂时不想通过法院解决,建议可以:
1、向派出所投诉(因为这个改变了房屋的分隔,有火灾、治安隐患);
2、向房管部门投诉。
(如果有小区物管公司,你可以向小区物管投诉,要求物管向上述两个部门反映)。

依据有: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然,你这样投诉的结果,不一定可以达到你终止合同的目的,因为即使对方违法,他就是不搬走你也比较难做。这样做只是使对方气焰没有那么嚣张,重新回到谈判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30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
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就对照以上法律与租赁人协商,否者就诉之法院。依你所说的情况,你向法院诉讼是必胜的。追问

不过有个问题,我这房子是好多年前买的拆迁房,和产权人有协议,钱已经付了,但是房产证还没拿到。。。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

追答

严格地说房子租赁必需是该房子的产权人才能出租,否者,该房子租赁合同是无效的,这也是可以终止合同的。你这是租赁合同纠纷,不是房子的产权归属纠纷。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协商处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30
1、首先看合同内容是否有终止的情形,如果有,直接按照合同终止即可。
2、合同未设置终止情形的,但是违反其他合同条款,也可终止合同。
3、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要求,不能及时恢复原状,也可以解除合同。追问

合同上没写这条。但是听说法律上某条规定,租房者要转租得经过房东同意,他是没有经过我同意的。

第3个回答  2012-07-30
那就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仲裁。不过仲裁属于一裁终局,无论结果怎么样你都不能起诉了啊。追问

能具体点吗?协商的话,对方很强硬,不合作。仲裁是怎么弄?

追答

QQ875667791,有意愿加我吧

追问

OK,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7-30
那要看你们当时的租赁合同了,如果对方违约,可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