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公司自己出示的协议,但未签订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书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违约是否支付违约金?

本人应于2008年6月份毕业,于2008年1月与某公司签订了就业实习协议(该协议由公司方面提供)其中约定了相关实习待遇,并且明确为个人提供实习岗位,约定于毕业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但就违约金问题没有明确作出说明。同时并未与任何一方签订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书,因为个人问题,希望终止劳动关系,请问:这份协议书是否生效?如果违约我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如若承担违约金该如何支付?谢谢!
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是:公司为其提供实习岗位,待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而约定的实习期为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9月30日,据本人了解,似乎不应该签订这么长时间的协议。请问:此协议就实习期的问题,是否符合最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1个回答  2008-02-03
楼主,你签定的那个是协议 并不是合同。我和你一样 也是在校大学生 和你同一个时期毕业 。 我在2007年12月在浙江那边和某个公司签定了一份就业协议,后来感觉那个公司不怎么好 就不打算干了。哪个协议对自己并没有影响 一点影响也没有 这里更没有你所想的公司会起诉你之类的事。所以你大个放心 如果你不想干了 可以和公司的人事说清楚 然后拿工资走人!!!
第2个回答  2008-02-03
哥们你可以那着协议去,起诉他们一告一个准,你最好请个律师帮你。你还可以叫你公司赔偿你的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08-02-03
1、你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因为双方都签了字,代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以是有效的。未签订学校提供的三方协议书不影响此协议的效力。
2、此协议应该不是劳动合同。因为本协议仅仅约定了毕业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仅仅是约定将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所以应适用我国合同法,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3、因为本协议没有就违约金问题作出明确说明,所以等于没有约定违约金。当然你可以违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这个违约责任必须是因为你没有履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想这个损失应该是没有的,如果有的话也不大。
故,根据诚信原则你应该履行合同,如果你不履行,将来给你造成的损失并不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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