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原来是同事关系,同在一家金融机构上班,1人黄某自己开立账户交易亏损,他交由同事连某做交易,起初连某交易都在帮其创造利润,问黄某这账户盈利亏损怎么计算,黄某称不关你的事。但在某一天操作失误,交易亏损,金额比较大,黄某叫人围了连某,逼其连某承担50%的亏损,在被人威胁的情况下,连某不得不写了欠条,欠条上名字是真的,身份证号是假的,有盖指纹,想咨询下这个欠条是否具备法律保护效应,是否该履行欠条上的欠款?
若因为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无法去做出报案或者说是申请仲裁,可若是他将我告上法庭的话,我有人证作证我这是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呢?它还具备法律效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