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在我18岁的时候再婚并卖了原来的房子,和继母拥有一套房产,现在我已经娶妻生子,继母又病逝了,房产在父亲的名下。如今父亲准备再婚,也就是三婚,请问如果在父亲百年后未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这套房产的第一合法继承人应该是最后的继母还是儿子呢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按照《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一流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
二继母已经去世了 那么第一继承人应该是我还是三继母呢
追答我这里所说的二继母,就是指你父亲的第三个老婆以,也就是你所说的三继母。
追问哦 也就是说 在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 我有3/4的继承权 继母有1/4是吧
追答对,就是这样,你继母只能继承你父亲一半财产的一半。也就是四分之一。
追问哦 是这样啊 不是下面网友说的所有财产按继承顺序继承所有啊
追答哪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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