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了精神损失费,双方都签字了,能受理吗

如题所述

这个只要你们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一方反悔那是可以的,这个协议就不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27
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当然要受理
第2个回答  2012-08-27
这个约定并不违法,双方如自愿离婚,持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就行了,办了离婚手续,协议生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