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与出资人需要填写么

如题所述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的注册比普通公司简单得多,但有一点要注意,分公司的业务项目不得超出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分公司如需增加业务项目,总行必须先增加项目,然后分公司再申请增加项目,如果增加项目中有允许的业务项目,必须同时办理许可证。

分公司经营项目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的,也是违法行为,此外,税收单独统一核算。如果单独核算,税务登记必须在当地进行。如果统一计算,则不需要。但是,具体要求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的特别行政官,他们将决定这些要求。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注册相对普通公司注册要简单很多,但是注意一点,那就是分公司的经营项目必须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分公司要增加经营项目,必须首先由总公司增项,然后分公司再申请增项,且如果增项中有许可经营项目,需同时办理许可证。分公司的经营项目如果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那么也算是违法行为。另外,对于税收,分单独核算和统一核算,如果是单独核算,须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是统一核算,则不需要,但具体要求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专管员,专管员会确定这些。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第2个回答  2012-05-16
这篇文章主要是为了给一些新手朋友普及基础知识,以免在日后的工作中让别人笑话。本文涉及到一些营业执照的分类!1.个体工商户: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亲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名称核准及设立申请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办理 2.个人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2人(含2人)以上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合伙人之一。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及出资权属证明。这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出资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3.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亲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全民所有制: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组织。投资主体必须是全民单位——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全额或差额拨款的事业法人(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不能直接办照),并须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资金最少3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投资主办单位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企业章程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5.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必须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将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投资者名录》、《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情况》表的内容另打印一份,打印公司章程2份(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字)。 6.集体所有制: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组织。投资主体必须是集体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最少3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投资主办单位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企业章程。6大营业执照分类,你都了解了吗?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请关注宁波注册公司
第3个回答  2019-05-17
1.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然后加盖公章。
2.公司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协议。
3.制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填写好,然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沾到上面,去工商局提交就可以。
4.分公司注册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任职文件,主要担任什么。
5.公司章程的复印件,盖上总公司的公章。
6.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盖上公章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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