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朋友9万元,有借条,对方已经跑路,找不到人,我已经去法院提出诉讼,但是法院说如果找不到那个人,提出房屋保全的话手续费大概需要两千多元,那个人在本地只有一处房产,而且她的老公已经死亡,只有一个女儿在本地,已经结婚,我现在应该对她的房屋提出保全吗?如果找不到那个人,是不是手续费就要我承担了呢?我也可以用自己的房屋做担保,但是如果找不到那个人,我的9万元还能拿的回来吗?
凭借转账记录、欠条、对方个人信息直接去法院起诉。花300元公告费,公告送达传票。之后法院会缺席判决,之后就可强制执行。1万元以下债权,只要25元诉讼费,够便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