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江苏苏北的,和前妻结婚后就把户口迁到了前妻家里,(前妻是江苏常州人)住的房子是私房,产权证是前岳父的名字,在你同一套房子里有两个户头,一个是岳父,另一个是前妻,我的户口在前妻名下,前妻是户主。现在我和前妻已经离婚,离婚的时候对户口没有明确的说法,目前前妻打算再婚,想把她丈夫的户口迁到她名下,要求我把户口迁出,可我目前还没有买房,又不想把户口迁回苏北老家,并且老家那边也未必同意我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还有岳父的这套私房目前面临拆迁,我还在不在拆迁安置范围?
如果离婚后男方要求把户口迁出,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在当地,没办法自己当户主的,而且又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只能让派出所代管,成为代管户,代管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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