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因此单单凭借你的老公和别的女人在外已生了孩子还不能算是重婚,必须符合以上三种类型并且情节严重的才可以作为重婚罪处理,建议你可以找找他们一起同居的证据,也可以向当地的妇联或者检察院求助。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51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