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2015年5月4日那期。
血溅出租屋:案发在新疆,报案人称自己刚出门十分钟左右,自己的妻子就在家中遇害了。被害人是在卧室床上被发现的,头部都是血,经检验颅骨骨折,头部有凹陷的痕迹,身上盖着被子,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也没有被性侵,地上扔着棍子和斧子,但未发现死者血迹。经辨认,死者是这间屋子的女主人,36岁的王晓梅。死者丈夫说,出事那天,妻子王晓梅是上午10点30分下夜班回家的,两人呆了30分钟左右时间,妻子要上床休息了,丈夫为不打扰妻子睡觉过了一会就出去了。丈夫走时没有关房门原因说是刚拖完地,便于通风。丈夫说自己11点20出门,觉得妻子一个人睡觉可能不安全就回家了,回到家时是1点30分,他看到妻子高跟鞋整齐摆放在卧室里,财物没有丢失,可是妻子却在床上遇害了。你前脚刚出门,后脚就有人进来把你媳妇打死,警方当时也不相信丈夫的话,但又找不出凶手是丈夫的证据。现场脚印已经被到死者卧室看热闹的邻居踩乱了,但从棍子斧子上提取到新鲜的指纹。据调查,死者邻居都没有作案时间。经过调查,警方了解到死者曾在伊犁老家开了家美容美发店,因为死者是一个很精明又漂亮的女人,所以固定客户非常多。死者所有用品都是从一个叫王喜的男人那里进货的,经过交往,王喜一下喜欢上了王晓梅,并发动猛烈的攻势,但王晓梅明确的告诉他,说他俩是不可能的了,她有丈夫有孩子,自己年纪又大太多,王晓梅拒绝了他的要求。死者丈夫大男子主义很强,是不能容忍妻子跟别的男子交往的。王晓梅丈夫经常到她的店里吵架,王晓梅无奈之下,只能跟着丈夫离开了伊犁,到了130团。但王喜并没有放弃,他在王晓梅遇害前一天去了死者家,看看有没有挽救的余地,没想到还是遭到拒绝,他对警方说他现在已经放弃追求王晓梅了。死者丈夫发现了妻子还和客户有交集,也在妻子遇害前一天和妻子发生争吵。并且王喜的朋友们都作证,王喜在王晓梅遇害那个时间段正在与朋友吃酒喝肉,王喜也没有作案时间。这时,在斧子上留下指纹的人找到了,他叫刘明,在死者遇害那天刚被刑满释放,但经法院证实,在王晓梅遇害那个时间他正在办事。他离开派出所的时间是11点50分,那时候,王晓梅早就遇害了。他经过死者家门是,看到很多人围着死者家,他想进去看热闹,以为是夫妻俩在吵架,他怕受到伤害,就拿起死者院子里的棍子和斧子进了死者卧室。出大事了,人死亡了,他怕被公安机关调查,就扔下棍子斧子跑了。刘明没有作案时间,地上的棍子和斧子跟王晓梅被害没有任何关系。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复勘,在茶几上的小板凳上发现了血迹和几根女人的长发,经比对,它们都是死者王晓梅的。于是证实了小板凳才是凶器的结论。可是死者家财物没有丢失,凶手是冲着王晓梅去的,那么凶手杀害王晓梅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新的转机:警方抓获了几个十一二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盗窃了商店的烟酒,经询问,在王晓梅遇害的那个时间(上午11点20到30分之间),他们去了死者家所在地进行盗窃。但他们都是在校小学生,非常小,而死者是成年人,他们应该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杀害死者。虽然他们行凶可能性不大,但警方继续追捕他们中其他几个成员。警方抓获了其他几个成员,一个孩子交代,在王晓梅遇害那天,一个叫王鹏的孩子盗窃时被一个女人发现了。并且王鹏把那个女人打伤了。王鹏今年只有十二岁,还是一个在上小学的学生,他会是杀害王晓梅的凶手吗?他打的那个女人会是王晓梅吗?王晓梅受伤后又出了什么事呢?
真相大白:王鹏到案,身高只有一米五多,但是非常壮,腕部力量非常大。王鹏说在死者遇害那天,他看见死者家门没关,他就进屋盗窃,看见只有一个女人在睡觉,他翻动了死者挎包,发出了响动,惊醒了受害人王晓梅。王晓梅质问他:你是谁,是那个小学的学生?当心我跟你老师讲。王鹏看到是一个年轻的阿姨,他觉得要轻轻一下,把阿姨打晕,不让阿姨告发他。慌乱之中,他拿起小板凳,砸向了王晓梅的头部。王晓梅看见王鹏只是一个小学生,没有戒心,更没想到他会顿起杀机。将被害人打晕之后,看死者头部都是血,什么东西都没偷就跑了,殊不知,这时死者也经身亡了。他那个手臂力度对死者来说,造成的那种伤害是相当巨大的。警方在他的衣服上发现了死者喷溅的血迹,证实了王鹏就是凶手,由于未满14岁,王鹏不负刑事责任,将被少管所拘留一年半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