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饺子店的员工,我申请辞职是9月25号,到了10月11号他们才给我批,说我还要干到11月11号

我真没办法多在那待几天,他们说不干到那时候不给工资,这是他们违法吗?

第1个回答  2012-10-24
该单位违法;

你提出辞职的时候开始算,30天后就可以直接走人;

工资应该全额支付给你;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0-24
你们有合同吗?!
其实此类的事情,很难处理好。闹大了,不值得;不闹大,你吃亏。
所以你只能咬咬牙了。
唉。。。。。追问

我没签合同的,他上次叫我签的时候,我下个月要辞职,他说那不要签了,所以我没签。这样是好,是坏?

追答

既然都不愿意做了, 签了反倒是不得不干下去!!
如果你要继续做,最好是签合同。
如果你找到更合适的,比如说离职就马上有新的工作,有点损失也就自己认了吧。反之,则咬牙干下去吧。

第2个回答  2012-10-24
是的,他们是违法的,你可以告他们,但事实上现在在中国用法律维权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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